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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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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秦汉以下: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官僚政治取代封建贵族政治
秦汉以下,中国政制及经济形态均有大更革,进入“非封建”时代。
(一)秦的革古创今
夏曾佑(1863—1924)的《中国古代史》概括“秦人革古创今十大端”:(一)并天下,(二)号皇帝,(三)自称曰朕,(四)命为制,令为诏,(五)尊父为太上皇,(六)天下皆为郡县,子弟无尺土之封,(七)夷三族之刑,(八)相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郡守、郡尉、县令皆秦官,(九)朝仪,(十)律。此“十端”皆为销弭“封建”、增强中央集权的举措。贾谊《过秦论》称秦王“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此之谓也。
俗说秦代(前221—前206)“废封建,立郡县”,前者无庸置疑,后者应改为“使郡县制完备化”,因为如前所述,郡县制发端于春秋,展开于战国,并非创发于秦,秦统一后所设36郡,实以战国七雄已置之郡为基础,再行划分,在全国范围以郡县制取代世袭贵族分封制。班固称:
秦遂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者矣。①
秦代的郡县制已经完备:分天下为数十郡,郡下分若干县,县下设乡,乡下设伍,成一由朝廷统辖的垂直有序的地方行政体系。
因秦始皇有“废封建”之名,史家一般很少谈他的封建行径。其实,秦一统天下后,继续实行二十级赐爵制和列侯食邑制。大将王翦因“有功终不得封侯”而在秦始皇面前发牢骚,“始皇大笑”②,后来王翦终于因功封武城侯,如愿以偿。从出土秦代文物上的文字可以得知,秦代有“列侯”、“伦侯”的分封,《琅琊台石刻》列秦始皇随行人员——“列侯武城侯王离[翦],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武昌侯成”等。另有“通侯”之封,《史记·李斯列传》:“斯,上蔡闾巷布衣也,上封为通侯”。但除少数“彻侯”(秦的二十级军功爵的最高一级,汉代因武帝名刘彻,为避讳,改称“通侯”)外,各种封侯仅赐名号,并无封土,是一种“虚封”,故《汉书·地理志》称秦代“不立尺土之封”。秦皇虽贵为天子,其子弟却没有贵胄身份,如章太炎(1868—1936)所说:
秦始皇用李斯,大涤旧污,身为天子,而子弟为匹夫。③
秦的废封建较为坚决、彻底,然虚封未止。
(二)汉以降封建制、郡县制此消彼长
秦后二千年,郡县制一以贯之,而封建制虽居次席,却有起有伏,在其些段落甚至极一时之盛,所谓“自秦以后,封建制度之大反动凡四”①,这四次封建制度之反动,一为秦楚之际项羽(前232—前202)大分封。二为西汉初先封异姓王后封同姓王。三为西晋众建亲戚,诸王雄强。四为明太祖封子侄39人,授塞王(沿长城一线的封王,如辽王、燕王、晋王、秦王等)以重兵。②
汉代(前206—220)大体承袭秦制,并延及以后列朝,所谓“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③这所承用之秦法,郡县制便为一大部类,当然,汉代也有异于秦制的处所,如汉初总结秦代二世而亡的教训,认为废除封建,使朝廷丧失屏障是重要原因,汉高祖(前256—前195)遂广封同姓及异姓,据《史记·高祖本纪》,汉初封同姓诸侯王国9个。又据《汉书》的《王子侯表》、《功臣表》、《外戚恩泽侯表》载,西汉共封王子侯408人,列侯283人,恩泽侯112人,并给予“掌治其国”的权力。汉初虽广封王侯,其封域称“国”,“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④,故汉代“郡”、“国”连称,“郡国并行”。西汉在秦代设四十余郡的基础上,其政区分为司隶部(首都及附近区域)、十三剌史部,下分103郡、国,辖1500多个县、邑、道、侯国。“郡”直隶朝廷,长官由朝廷任命,秦及汉初称郡守,汉景帝后改称太守。“国”由分封诸王统治,但基层设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朝廷政令的通行。当然,由于汉代封王毕竟“有土有爵”,兼拥“自置吏”和铸钱币、“得赋敛”的权力,故这些王国羽翼丰满后,非但没有充当朝廷屏藩,反而成为与朝廷相抗衡的割据势力,朝廷在尝到异姓王和同姓王离心以至反叛的苦果之后,收回王国的官吏任免权,上中级官员由朝廷任命。到武帝时,“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⑤,这便是只能效忠于皇帝的“食封贵族”。汉武帝(前157—前87)还采纳主父偃(?—前126)的建策,行“推恩令”,“令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汉有厚恩,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⑥如此,王国“必稍自销弱矣”⑦,无力与天子分廷抗礼,诸侯名存实亡。隋代王通(584—618)总结汉制的变化说:
至景帝,令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而汉置内史以治其地,则封建之地,悉为郡县矣。⑧
汉代以后,封建制与郡县制此消彼长,多有起伏。曹魏(220—265)虽分封诸王,却对诸王严加控制。两晋(265—420)南北朝(420—589)广封王侯,贵族政治、门阀制度、领主经济抬头,“郡县掾吏,并出豪家;负戈宿卫,皆由势族。”⑨而经隋(581—618)至唐(618—907),在制度层面贵族政治仍然强势,然科举制勃兴又为庶族士子登仕打开了门户。
(三)中唐以降的转折
秦汉至明清两千年间,唐中叶是一个转折点。陈寅恪先生(1890—1969)在《论韩愈》一文中说:
唐代之史可分作前后两期,前期结束南此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①
以中唐这一关节点为界,此后中国社会的“非封建性”进一步增进。概言之——
第一,中唐以下,领主经济式微,地主—自耕农经济优势地位定型;以两税法代替租庸调制为端绪,以后宋(960—1279)、明(1368—1279)几代的赋税改革,愈益把朝廷对以农民为主体的平民的直接经济关系确定下来。而宋代以降科举制的非身份性愈益强势,门阀贵族淡出朝政,官员直接自平民中考选。此种地主—自耕农经济和考选式的文官政治,与同一时期的西欧、日本的领主经济、世袭贵族政治大相径庭。
第二,就政制层面而言,宋以下实封罕见(明初例外),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列朝虽出于“广树藩屏,崇固维城”的目的,仍对皇亲国戚和功臣宿将封侯赐土,却明令王侯们“食土而不治”,即只在封地征收财赋,而没有政治治理权,行政管理由朝廷派遣的流官执行。诚如《续文献通考·封建考》所说:
列爵而不临民,分土而不任事。
这便是秦汉以后,特别是宋以后,多数情况下“封而不建”的王侯贵族的实际状态。
中唐以降的转折,决定了此后千年中国“非封建”的社会格局,严复说:“中国之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宋人所造就什八九。”诚哉斯言!西方人也发现,“最近几个世纪西方所接触到的那个近代中国的大部分特征,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②
秦汉以后的大势是郡县取代封建,皇亲及功臣封爵而不治土,但朝廷实封、王侯擅权仍时有发生,某些朝代还出现藩王反叛事件,西晋延续16年之久、对社会破坏深重的“八王之乱”自不待言;连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政治达于极端的明朝(1368—1644),也在建文年间发生燕王朱棣(1360—1424)策动的“靖难之役”,朱棣夺了侄儿建文帝(1377—1402)的皇位,是为永乐帝(明成祖);成祖二子、汉王朱高煦于宣德元年(1426)叛乱,乱平被废为庶人;正德年间又发生宁王朱宸濠(?—1521)的叛乱。鉴于藩王作乱的教训,列朝既要“封藩”,以恩荫皇族和功臣,期以拱卫皇室,又每每有“削藩”之举,并且因为削藩而大动干戈。以藩王身份反对建文帝削藩的朱棣,坐上龙庭后(是为永乐皇帝),第一件事就是反过头来削藩。而以永乐皇帝的强势,列藩纷纷俯首认削。
与防范封藩割据地方相同时,汉唐宋元明请等朝都把推行郡县制、流官制视作强化中央集权的命脉所在。明代永乐年间(1403—1424)、清代雍正年间(1723—1735)还实行“改土归流”,在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废除世袭土司,设置府、州、县,任命临时流官治理,丈量土地、编查户口、收缴赋税、兴办学校、举行科举,将郡县制推及西南边远地区。
从“封土建国”、“封爵建藩”意义论之,“封建制度”在秦汉以降已经退居次席,而代之以“郡县制度”,这是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清代史家赵翼(1727—1814)说:
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①
这“天地一大变局”,指的便是“封建”向“郡县”的转化,贵族政治一改而为官僚政治,此即赵翼所谓“自古皆封建”,而秦汉以后“三代世侯世卿之遗法,始荡然净尽。而成后也征辟选举科目杂流之天下矣。”②
清末张之洞(1837—1909)在《劝学篇 下·变法》中,论及中国历史上的变制,第一项便例举“封建变郡县”。可见,视“封建变郡县”为中国历史演化的枢机所在,是富于史识者的共认。
(四)郡县制的功能
郡县制是秦汉至明清两千余年间中国君主专制政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君主集权政治的基础。郡县制强化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通过以下三点得以实现。
第一,地方官吏均由皇帝(通过朝廷)任免。这种任免制不同于贵族世袭制,任贤不任亲,使地方官吏基本脱离了血缘亲族羁绊,官吏既非世袭也非终身,升降去留全凭朝廷政令,加之以食禄制取代采邑制,官吏衣食不再靠禄田,而享用朝廷官俸,其社会、政治、经济命脉全然系于朝廷,这与封建诸侯掌控一方,尾大不掉的情形颇相径庭。
第二,郡县实行兵、民分治,军、政分职制,与封建时代贵族兼领政长、军长大不一样。军事长官多无调兵权,如秦朝发五十兵卒以上,都要皇帝批准,以后列朝有类似制度,并实行“兵符契合制”(调兵符契分为两半,朝廷与掌兵军官各执其一,必须两合才得调兵),凡此种种,都防范了武人叛乱。这也与诸侯自控兵权的封建制不同。
第三,朝廷在郡内设监察官,如秦代由御史大夫向各郡派“监御史”,此职官只服从皇帝、朝廷,负责监察郡县官吏的行迹,随时向上报告。列朝均有此类办法,如明代以宦官为“监军”。有此耳目,地方政府、执军将帅全然在朝廷的观照、掌控之下,这与封建诸侯可在国中独立运作大不一样。
钱穆概括郡县制说:
郡县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守令不世袭,视实际服务成绩为任免进退,此为郡县制与宗法封建性质绝不同之点。自此贵族特权阶级分割性之封建,渐变而为官僚统治之政府。③
侯外庐还指出郡县制在社会层面的深远作用:“郡县制的经济意义,即首先使血缘的氏族,落地成为地缘的家族”,小农户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农民安土作业,束缚于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④这构成秦汉以降宗法专制制度的基石。
(五)官僚制取代世卿制
与郡县制相匹配的,是从贵族世卿制向游仕制的转化,进而形成官僚制度。
“官”周金文作“ ”(《扬簋》),本义馆舍,引申为掌握权力的处所,即官署、任所;又引申为掌握权力的人,即官吏,《说文》:“官,吏事君也。”《礼记·王制》孔颖达(574—648)疏:“官者,管也。”郭沫若《管子集校》按:“官,犹管也。”点化出“官”之要义。“官”为“管”字的假借,含管理、掌管之义。
官起源甚早,相传夏代设官颇多,所谓“夏后氏官百”①。殷商西周的官由贵胄“世及”,偶有世卿制之外破格选用无爵贤士任官,如商汤重用奴隶出身的伊尹,武丁举奴隶傅说为相,周武王用出自底层的姜尚作讨殷大军统帅。但这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官僚政治,只是世卿世禄体制外的特例。
春秋时世卿制与选士制并行,有能力、立功勋的无爵士人入官渐增,进入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期。春秋末叶的孔子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②表示了对先学礼乐,后做官的制度的推崇,对不学礼乐,凭世袭身份做官的世卿制的批评。战国时赵、楚、魏、秦诸国实行军功爵制度;养士之风也盛行一时,孟尝君、信陵君(?-前243)、平原君(?-前251)、春申君(?-前238)等战国“四公子”门下,聚士数千,或有文韬武略,或善鸡鸣狗盗,各有用场。秦国则行“客卿制”,广揽山东杰士,李斯《谏逐客书》以秦缪公、孝公、惠王、昭王广用人才,国力大增的事实,阐发“王者不却庶众”的优越性。这都是对贵胄世及制度的突破。
秦始皇建立完备的君主集权的官僚政制,朝廷设三公九卿,地方设朝廷掌控的郡县。汉武帝设内朝以削减丞相权力,汉光武帝罢三公,设尚书台以替相府。隋、唐确立三省六部,实现中央权力“三分”,进一步削弱了相权,而集权于朝廷。至明太祖,罢丞相、去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兼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权力。此制延至清末。
就官员选取办法而言,秦以后,经汉代的荐举、征辟制,曹魏的九品中正制,至隋唐的科举制,终于形成由法定考试办法选拔朝廷命官的制度,庶族士子可通过科考进入统治上层。宋人欧阳修(1007-1072)即是起自底层的士人,他形象地描述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情景:
盖士方穷时,困厄闾里,庸人孺子,皆得而侮之。若季子不礼于其嫂,买臣见弃于其妻。一旦高车驷马,旗旌导前,而骑卒拥后,夹道之人,相与骈肩累迹,瞻望咨嗟,而所谓庸夫愚妇者,奔走骇汗,羞愧俯伏,以自悔罪于车尘马足之间。③
这里例举的“季子不礼于其嫂”,指战国苏秦穷时,嫂子不肯给饭吃;“买臣见弃于妻”,指汉代砍樵的朱买臣(?-前115)被妻唾骂出门。而苏、朱后来当上大官,亲朋巴结不迭,所谓“前踞而后恭”。这种由朝政养成的崇尚功名利禄的社会风气,促使底层士人孳孳于学业,以竞选入官。余英时在《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中说:
自汉武帝以来,尤其是隋、唐科举制度建立之后,政治上用人遵守一定的知识标准。明、清的八股文取士最受现代人攻击。然而,撇开考试的内容不谈,根据学者统计,明初百余年间进士来自平民家庭者高达60%,这样一种长期吸收知识分子的政治传统在世界文化史上是独一无二的。①
官员考选制削弱了世袭性、割据性的封建贵族政治,扩大了专制一统国家的统治基础。
(六)官僚政治大别于封建贵族政治
革除了殷周世卿世禄制的秦汉至明清的官僚政治,大不同于诸侯割据、封臣林立的中世纪欧洲,也不同于庄园领主、大名武士雄峙国中的中世及近世日本,亦有别于种姓分明、土王如云的印度。封建制的中世纪西欧和日本,各级官员皆取用世袭贵族,而自春秋战国以下,中国的王者虽然继续沿用“恩荫”一类办法任用贵胄,却更注意从平民中选拔俊才充任官吏。燕昭王(前311—前279在位)筑黄金台聘贤纳士,“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②;汉武帝下诏求茂才异等,文臣武将极一时之盛,以通西域垂名青史的汉中人张骞(?—前114),即为应诏出仕的平民,终因立功厥伟封“博望侯”;唐太宗(599—649)重视科举取士,他在宫门得见参加殿试者缀行而出,高兴地叹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③。当然,士子也深知帝王揽才的用意,讽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④
官僚政治与封建政治有着明显差异,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P·亨廷顿说:
官僚政治国家的特点是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和政治流动性——那些来自最低阶层的人可以达到最高的官位;而封建国家则等级森严,能改变社会地位者极为罕见。……
官僚政治国家一般总是趋于职能分离、权力集中;而封建国家则往往职能混合、权力分立。⑤
中国的官僚政治是专制王权的派生物和基础所在,宋人文彦博(1006—1097)说:(帝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⑥此为画龙点睛之笔。秦汉以下,形成规模庞大的官吏队伍,据《通典》、《续通典》、《文献通考》及几种《续通考》提供的材料统计,列朝官吏数约为:西汉132,805人;东汉152,986人;晋118672人;……隋195,937人;唐368,668人;(以上包括官员及属吏)宋24,000人;元16,425人;明24,683人;清一万余人。(以上仅指有品级的官员)
封建制与郡县制造成的文化类型也各不相同。如果说,权力分散的封建时代培植出多元的私学文化,那么,与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相匹配的,是大一统的官学文化。秦代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⑦,汉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⑧,虽一者尚法,一者尊儒,却都是倡导文化专制,使得战国时代的学术多元走向君主集权时代的思想整合,所谓“一轨九州,同风天下。”政治及文化的大一统,成为此后两千余年的主潮。当然,政治的及文化的多元内涵并未消弭,仍在“大一统”格局内或显或隐地滋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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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地理志》
② 见《史记·王翦列传》
③ 《检论·通法篇》
①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434页
② 见上书,第436—442页
③ 《日知录》卷一三
④ 《隋书·地理志》
⑤ 《汉书·诸侯年表序》
⑥ 《汉书·中山靖王传》
⑦ 《汉书·主父偃传》
⑧ 王通:《中说》
⑨ 《晋书·恩幸传论》
①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96页
② (美)狄百瑞:《东亚文明——五个阶段的对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4页
① 《廿二史札记》卷二
② 《廿二史札记》卷二
③ 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商务印书馆,第82页
④ 见《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7—228页
① 《礼记·明堂位》
② 《论语·先进》
③ 《相州昼锦堂记》
① 刘小枫编《中国文化特质》,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64—265页
② 《战国策·燕策一》
③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一,《述进士 上篇》
④ 《唐摭言》卷一,《散序进士》
⑤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35页
⑥ 《续资治通鉴》卷二二一
⑦ 语出《韩非子·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悍,以斩首为勇。”
⑧ 旨出《汉书·董仲舒传》所引董氏《天人三策》“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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